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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聽到的小故事。

來演講的老師講了以前一個學生的故事:

做作業分組,十二個人一組,他來要求老師說他要換組別。

為什麼?因為他很討厭其中的一個人。

老師就讓他換了。不過問了他說:其他的組員你也都討厭嗎?

學生:不會啊,都滿喜歡的。

老師:那這個人,在你生命中重不重要?

那個學生答:重要個鬼啦!討厭死他了!

「但是十個好朋友留不住你,你卻為了他一個人離開。」

這個人,重不重要呢?

如果在生命裡的重量沒那麼重的話,又為什麼要這麼在乎他呢?

與其為了一個不重要的人離開,還不如為了十個喜歡你,你也喜歡的朋友留下。

我挺喜歡這個老師的。


討厭的人一起工作,一起唸書,還是要學習的。


If You Love Something Very Very Much...

Let It Go Free!!!...

If It Doesn't Come Back...

It Means It Does Not Belong to You...

If It Does, Please Love It Forever!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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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a0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